對於工作這件事,其實剛開始就職的時候,我是既興奮又熱情的。

雖然在唸書的時候就累積了不少經驗,但對於新的環境,總覺得會有什麼不一樣的事發生,總覺得自己會有很不同的改變,總覺得可以看到不同的世界。

但慢慢的,熱情消退了。

最一開始,由於工作地點很遠,我又想避過尖峰時間,所以我要在六點以前起床,然後六點半左右出門,八點前到公司。

(其實公司的規定上班時間是九點半)

因為經驗不足的關係,很多事情必需要自己去查找,自己去學習,所以也都很晚下班。

那陣子工作和睡眠佔去了我全部的時間。

後來雖然因為搬到公司樓上住,節省了通勤時間,但當時一位同事的離職,讓我在瞬間必需負擔額外且陌生的工作。

有幾次沒辦法睡覺的經驗,還有一次必需在晚上九點的時候,去學習一個陌生的軟體,然後用那套軟體,在當天把事情處理完。(當然也是不用睡啦)

那時候很辛苦,壓力很大,但我還是充滿熱情。

後來公司搬到林森北路附近,我搬回家住,那時的工作量還是很大,晚上也都很晚回去,但我利用週末的時間,開始學習flash的action script。(很不可思議的後來這成為我主要的工作之一)

也開始不斷地學習雖然不懂但很喜歡的「設計」。

我喜歡去描述一些東西,用文字或是用圖畫,這令我十分很開心。

然後又一個同事離職,我再去負擔他部份的工作。

那時候公司其實沒有所謂的「窗口」,也就是說,除了要做自己本身的工作,和外包溝通、和客戶溝通,都必需自己一個人處理。

一段時間下來,除了原本我有興趣的事,再加上因工作需求而學到的事,讓我學到很多東西,卻也令我十分疲倦。

身體也變得不好,容易感冒,也開始有胃痛的毛病,精神狀況也比較差。

後來公司再搬到內湖,離我家裡很近,少了通勤的時間,但當時我決定不會再主動加班了。

話雖如此,但突發的狀況實在太多了,連假需要加班,過年需要加班,處理別人的爛攤子需要加班。

其實工作這件事情,已經破壞了我的部份人際關係。

但老實說我也不是很埋怨公司,因為有時候是自己出了錯需要花時間彌補,有時候是希望把事情做得更好,希望儘可能的把東西檢查清楚不要出問題,有些時候是客戶太機車= =

也因此學到很多東西(雖然有很多是我不想學的)

更何況,大致上來說,去年已經是我工作以來,最輕鬆的一年。

不要算突發狀況的話,平常雖然比較晚下班,但因為比較晚到公司,基本上是沒有加班的。

只是,倦怠感卻愈來愈嚴重,而且,當幾個月前發生了某件事之後,我發現失去的東西,是我多麼在乎的東西時,我初次有了悔恨的感覺,也初次有了迷失的感覺。

我真正在乎的是什麼?

我對待遇沒什麼不滿,我對公司也沒什麼不滿,甚至可以說,我非常喜歡工作的地方,有我喜歡的同事,有我尊敬的上司(雖然平常對他的態度不是很尊敬,還會對他碎碎唸)

我跟老闆提了離職的事,但被留了下來。

但已經消逝的熱情,我也不知道要怎麼再找回來。

這次用留職停薪的方式,要開始休息一陣子,我想再多想一些事情,再多學一些東西,然後再試著重新出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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